近年来,巴州区司法局以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评星定级工作为抓手,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自愿申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结合自身组织建设和个人业务能力等各方面,对照评定标准经自身审核公示后报辖区司法所;司法所在比例控制范围内对各调委会报送的申报名单进行初审公示并上报区司法局。
严格审核。区司法局严格把关,对初审名单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多方求证、逐一核实,以保证整个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树立典型。针对全区优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巴州区司法局积极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推介,树立榜样,激励其他调委会和调解员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星升级,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经过申报、评定,决定任命江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4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苟于泽等224名人民调解员为二级人民调解员。
巴州区司法局基层科李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