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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法院调研涉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案件
www.cnltsk.com 】 【 2017-12-28 11:28 】 【来源: 巴中长安网】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是我国农村经济的组织部门。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了专门的村级集体经济公司,但也有一些农村没有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实际上履行着部分经济组织的职能,对外从事民事活动。而巴州区地处川东北,属较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属于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实际上履行经济组织职能的地区。近年来,涉村社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且难以执行。巴州区法院专门针对涉村民委员会的各类案件予以剖析,并提出建议。

  一、涉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案件的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巴州区法院共受理涉村民委员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案件共计58件。其中的特点如下:

  一是集中以合同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为主。近三年来,受理合同类案件20件,占34%,侵害集体经济成员权益类案件12件,占21%,土地承包纠纷案件8件,占14%,具体表现为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盲目兴办村级企业、举债修缮道路、土地承包等过程中历史包袱沉重,无力偿还债务等问题。二是农村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欠缺。巴州区作为劳务输出率较大地区,大部分劳动力均流向沿海城市,留守农村生活基本系老人、小孩为主,缺乏接收和处理法治信息的能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意识薄弱。同时,巴州区地处山区,局域分布较广,山路崎岖,农村距离城镇较远,分布零散,人口相对不集中,在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村社巡回审理、案件现场执行中,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并未有效地发挥法治宣传的实效性。法律知识的缺陷,导致巴州区农村问题纠纷化解缺乏章法,增生更多的法律风险。三是村委会履行能力差,多数无财产可供执行。巴州区现行多数村级集体组织原始积累底子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靠天吃饭”,主要依靠财政补助收益。村级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近三年来,该院涉村民委员会案件一审判决服判息诉率为90%,涉案标的达4万至300万不等,但75%的村民委员会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表现出村民委员会在面对义务的承担中实际履行能力弱、村级账户可支配收入少、缺乏应对法律风险的经济实力等现象。四是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村民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后,村级主要领导干部重新调整,新班子成员对原先班子任职期间所欠的债务不予认可,加之村两委之间“打太极”,村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互相推诿扯皮,村两委配合执行的力度尚小。当执行干警在给其送达法律文书时拒绝签收或不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五是涉村案件执行信访问题多。执行案件中,24%被强制执行完毕,无一自行和解履行,涉村委会案件长期不能执结,导致当事人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长期滞留政府机关,带来社会和谐不稳定因素。此外,村委会助推村民提出执行异议,鼓动村民先后多次到区、市两级党政部门信访、缠访、闹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破除涉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执行障碍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着力提升农村农民整体法律素养。第一加大法制宣传,提升法治扶贫的实施效力。结合“法律七进”,选取村委会、村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等地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巡回法治宣讲,厚植农村农民法律风险防范基础。第二派驻“第一书记”及派出法庭庭长担任“村法律顾问”。建立村级法律知识咨询畅通机制,达到专业法律问题得到专业处理,从法律层面减少矛盾的发生。第三组建“农民夜校”法制宣讲团队,开展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充分错开农民“早出晚归”农活时段,以农村集体常见的土地流转、房屋搬迁、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为出发点,加强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切实做到人人用法、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提高法治宣传实效性。第四加强“两微一端”及新媒体平台运用,扩大典型案例审理的教育意义,带动提升外出农民工法治意识,引导产生法治共鸣。

  二是强化司法建议,积极服务党政大局和区域发展。第一建议完善选人用人和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能力作为考察村级干部的硬指标,把法治能力成效作为衡量村级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鞭策村级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第二建议通过各级学校、行政学院和组织系统对村干部进行法治能力培训,做好村级干部法治意识与法治理念的教育引导,增强村级干部的公平正义感,强化法治观念在村级干部中的日常养成。第三建议强化制度意识,村干部带头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牢记廉政准则,切实提高照章办事的自觉性。第四建议结合区位优势,加大投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下沉帮扶力量,引导资金、技术、资源等向村级流动,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结合本地优势,努力创新农村集体经济“产-供-销”服务发展模式和探索发展途径,增加村集体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三是强化执行决策,彰显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第一强化执行法官包案责任制,明确包案时限,建立涉村案件执行工作台账,采取及时清结与分期履行相结合、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所有案件均有执行进展,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案件执结完毕。第二坚持依法执行与沟通交流相结合,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必须采取果断强制措施,同时,向涉案村委会所属当地乡镇政委政府通报案情,争取支持。第三定期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及时向申请人公布村社财产查控情况,及时疏导安抚申请人情绪,理解支持执行工作。在乡镇政府结合开展执行专项会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话会,解决执行和解、大额标的分期执行等问题,达成执行共识。第四采取多种灵活方式缓解村委会履行压力。传统执行方式下,可以与村委会沟通将一些集体资产采取承包形式,发包给权利人折抵债务。鉴于历史原因,村委会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实际情况,建议乡镇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垫付,勇于解决涉村案件执行难题。(巴州区法院肖爱明、黄洁琼)

编辑: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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