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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妇女儿童维权十大优秀案例
www.cnltsk.com 】 【 2017-12-05 13:06 】 【来源: 四川法制报】

  我省发布妇女儿童维权十大优秀案例

  学生遭校园欺凌学校被追责

  学生在校期间遭遇校园欺凌,学校被追究责任;监护人虐待孤儿,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提前介入;前男友不满分手张贴不雅照,受辱女性寻求法律援助……12月1日,由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发布暨维权先进颁奖会”在成都召开,会上公布了第二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公布的十大优秀案例包括妇联代留守女童起诉其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案、侵害农村妇女儿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未成年学生遭受校园欺凌起诉学校疏于管理案、法律援助受辱女性自诉维权案、子女与其父同居女友析产纠纷案、被拐卖女回乡析产纠纷案等,本报从中选取了其中3个案例。

  案例一

  校园欺凌学校疏于管理被追责

  基本案情:伍某与被告雷某、黄某某、郑某、李某某、黄某某系某初中同班同学。在2013年5月22日上午课间休息时,伍某与上述五名同学在教室外走廊上玩耍,雷某等五人抬住伍某的手脚撞墙,同时脱掉原告伍某的衣服与鞋子藏匿,戏耍伍某,其间没有老师发现并制止。其后,伍某经医院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样精神病性障碍”。

  处理情况:本案纠纷起于课间休息的嬉闹,五被告学生过分开玩笑行为,造成原告伍某精神异常,依照相关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事件发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当时未能尽到监督管理职责,依照相关规定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定某学校和雷某等五人共同承担伍某民事赔偿51095.08元。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校园欺凌及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的监督管理义务。学生在学校课间休息时间所从事的活动,学校同样负有保障其生命健康和安全的义务,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管理、教育责任。五被告学生系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缺乏对自己子女的监管教育造成伍某人身侵权损害,由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对学校重视校园欺凌,加强学生管理有促进作用,对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有警示教育作用。

  案例二

  父母双亡遭受虐待检方提前介入

  基本案情:8岁女孩小燕(化名)父母双亡后跟随其幺爸安某某、幺妈李某某共同生活。因不是自己亲生孩子,为发泄不满,安某某、李某某采用脱掉小燕衣服罚跪罚站、用针扎指尖脚尖、在伤口撒盐泼酒等等恶劣手段虐待小燕。2015年11月,小燕因不堪忍受向姨母黎某某求助。经鉴定,小燕全身存在多处损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市检察院指派未成年人检察科“海燕妈妈”团队提前介入。一方面指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快捕快诉,确保依法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注重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进行了专业心理疏导、落实监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小燕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

  处理情况:被告人安某某、李某某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本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检察机关在征求小燕的意愿后,建议由其姨母黎某某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在了解到其姨母家庭经济并不宽裕,而小燕全身多处损伤后续治疗费、生活学习费需要解决,承办人主动为小燕争取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联系民政局为小燕落实了每月900元的孤儿救助。

  典型意义:本案在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同时,突出了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综合保护、心理疏导、成长关怀等联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很好的思路和途径。

  案例三

  前男友张贴不雅照女子自诉维权

  基本案情:2016年10月初,傅某某对女朋友王某某提出分手很不满,制作60余张王某某不雅照片宣传单,连续3天张贴在当地主要街道等人群聚集地,引起当地大量人群围观。王某某报警后,民警依法对傅某某进行传询,告诫其不准再张贴宣传单,但傅某某不听劝阻,还多次扬言要让王某某身败名裂。王某某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律师了解案情后,及时代写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将傅某某起诉至市中区法院。

  处理情况:庭审中,援助律师综合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明被告人傅某某实施了公然侮辱王某某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十分严重,给王某某身心造成沉重打击,社会影响极坏、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等代理意见。法庭全部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傅某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典型意义:本案警示身陷感情漩涡的人们,正确对待感情问题,理智处理矛盾纠纷,不要等到身陷囹圄,才悔不当初。同时,也对引导当前婚恋纠纷中女性大胆维权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编辑: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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